2023年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05-08浏览次数:253



一、奖学金简介

    为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外国学生来广东学习,大力推动广东省高等教育留学生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广东省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广东省政府于2013年开始设立“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对华友好。

2. 申请来粤接受本科阶段学历教育,申请人须获得本人所在国高级中学(含)以上毕业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申请来粤接受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教育,申请人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申请来粤接受博士研究生阶段教育,申请人须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 申请人学业成绩优异,来粤学习目的明确,并根据拟就读大学的专业设置,并结合自身兴趣和专业特长,制订了清晰的学习计划。

4. 申请人必须是已被我校录取的自费生,并已按照自费学生的标准缴纳所有费用(包括报名费、学费、住宿费和保险费),没有享受中国政府各类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及其他任何中国各级政府资助形式。


三、招生专业

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本科生专业全部为中文授课;研究生专业除植物保护专硕(英文授课)以外,其他均为中文授课。


四、奖学金标准

一次性奖励

本科生:10000/人;

硕士研究生:20000/人;

博士研究生:30000/人。

获得新招收留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入读后下一年的奖学金按在读留学生奖学金办法申请,同等条件下可获优先批准。


五、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时间:202391日前

申请方式:申请人需在上述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或邮寄至华南农业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六、申请材料

1.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度申请表(二)》(见附件),需申请人本人签字。

2. 《华南农业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需申请人本人签字。

3. 最终学历证书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应届生可为预毕业证明原件。中、英文以外文本还需提供公证过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4. 最终学历教育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中、英文以外文本还需提供公证过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5. HSK4级或以上考试证书复印件(仅限中文授课专业申请者。提交复印件的学生注册时原件需接受检查,一旦发现证件伪造将取消录取资格)。

6. 护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普通护照)。

7. 证件照8张(同护照照片尺寸,申请表上贴一张,并提供电子文档jpg格式)。

8. 800字左右中文或英文个人陈述。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和工作(如有)经历、学术研究成果、来校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9. 两封推荐信,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本科专业申请者须提供所毕业高级中学的校长和1名教师的推荐信,高级中学以上学历申请者应提供原毕业学校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硕士研究生专业申请者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相当学历,应提供学士阶段教育期间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博士研究生专业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应提供硕士阶段教育期间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10. 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需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需提交本人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以及2张其他作品的光盘。

必要时,我校会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

如有可以证明自己综合能力的文件,如获奖证书、奖状、国外大学本科以上录取通知书等,可在申请时一并提交。

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七、奖学金评选和结果公布

   申请者按时报到入学后,我校将组织专家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学术能力、科研成果和导师意见并确定录取名单。于20239月向广东省教育厅提交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由广东省教育厅对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奖学金将在获奖名单公布后由学校一次性发至获得者的个人银行账户。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农业大学第六教学楼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321

电子邮箱:cie@scau.edu.cn

电话:0086-20-85280037

邮编:510642


附件3.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二).doc

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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