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留学生奖学金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01-20浏览次数:328


一、奖学金简介

为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的外国学生来广东学习,大力推动广东省省高等教育留学生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广东省高等教育的国家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广东省政府于2013年开始设立“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对华友好。

2.申请人应在广东省内具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申请人已在就读高校接受正式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记录。

4.申请人学业成绩优异,学习表现获得师生的一致认可,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部分直接用英语授课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当年度必修课课程成绩为良好以上。

5.奖学金评选当年度正在享受或即将享受中国政府各类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及其他任何中国各级政府资助形式的外国留学生不再享受此项奖励。

获得“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新招收留学生奖学金”的学生申请优先考虑。

三、奖学金内容

一次性奖励

本科生:10000/人;

硕士研究生:20000/人;

博士研究生:30000/人。


四、申请截止时间及方式

申请截止时间:每年911

申请方式:申请人需在上述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华南农业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五、申请材料

1.《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度申请表(一)》,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2.就读学院出具的上一学年的成绩单

3.汉语水平考试四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或相关汉语水平证明(仅限汉语授课专业申请者;英语授课专业申请者不受此限制)

4.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

5.相关学习奖状或证书(如有)

6.留学生办公室开具的在读证明


六、奖学金初评和推荐

留学生办公室将根据学生申请材料,结合学生的个人表现、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任课教师或导师的意见、文体或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获奖情况等,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和推荐,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9月中旬将初评情况报告及推荐名单和入选人员的《申请表(一)》报送省教育厅。


七、奖学金评审、公示和发放

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前置审核,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推荐的人选材料进行审议,于每年9月中旬评定出获奖名单,按规定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报请省政府批准奖学金的最终获奖名单。

奖学金将在获奖名单公布后由学校一次性发至获得者的个人银行账户。


八、联系方式

华南农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cie@scau.edu.cn

电话:0086-20-85280037

地址:中国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第六教学楼318

邮编:510642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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